刘青,女,硕士,讲师,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专职工作人员,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。主要从事心理学教学及心理咨询工作,热爱心理健康教育事业。近年来,多次参加心理学专业知识技能培训与学习,在心理学道路上不断成长。咨询方向:情绪管理、人际交往、亲子关系、考试焦虑等。咨询理念:关爱自我,积极生活。
20多年来,我院一直担负着全市的精神疾病预防、治疗、康复、教学及培训、有关精神病信息管理与上报、精神残疾鉴定等工作和任务。 2006 年被市政府指定为社会流浪乞 讨人员(精神病人)定点救助医院;2009年被批准为城镇职工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;2010年被批准为新农合定点医院及精神残疾鉴定定点医院。